我曾用十数年光阴,小心翼翼地将一个女孩视若白月光。
她却一头栽进泥潭,爱上那个只会对她拳脚相加的混混。
我拼尽力气将她救出,换来她刻骨铭心的恨意。
她一边利用我爬到事业顶峰,一边等着她那“真爱”出狱,然后将我一脚踹开,咒我去死。
再睁眼,我回到了她义无反顾奔向他的那年。
好啊,那可真是太棒了!
1“秦浩今天出狱,你去接一下,开那辆黑色的迈巴赫,他喜欢。
还有,在‘皇朝’订个最好的包间,给他接风。”
命令式的口吻,甚至连一个“请”字都吝啬给予。
仿佛我不是那个与她相识十余年、帮她将一家濒临破产的小作坊打造成上市集团的“合作伙伴”。
而真的只是一条可以随意使唤的狗。
秦浩。
这个名字让我想起了一些陈年往事。
脑海里不受控制地闪过一些画面:高中时那个穿着白裙子、笑容干净得像栀子花一样的林薇;然后是那个为了秦浩,学着抽烟、在胳膊上烫烟疤、逃课打架甚至怀孕的林薇;最后,是七年前,在派出所里,她看向我那双充满憎恨眼睛,嘶吼着:“是你!
都是你害了他!
如果不是你报警,他怎么会坐牢!
我恨你!
周辰,我恨你!”
恨我。
恨我在她被秦浩打得遍体鳞伤、拖去黑诊所流产大出血差点死掉后,拼着被她怨恨的风险报了警。
恨我让警察介入,从而揭开了秦浩身上那累累的案底,抢劫、故意伤害,甚至更肮脏的勾当,最终数罪并罚,判了七年。
我拯救了她的人生,却好像成了她最大的仇人。
出狱后,她像是变了一个人,变的对我充满了依赖 好像我们之前不快根本不存在一样。
她需要我的钱,我的能力,我的人脉,去填补她因为秦浩而荒废的学业和人生,去实现她膨胀的野心。
我像个傻瓜一样,以为时间久了,伤痕总会抚平,她总会看到我的好。
我几乎是呕心沥血,陪她创立公司,没日没夜地加班,喝到胃出血只为拿下一个关键客户,动用所有关系为她扫平障碍。
终于,公司上市了,市值惊人。
现在我明白了,原来我所有的价值,就是为她搭建一个足够华丽的舞台,等待她的王子刑满归来。
而我这条用完了的老狗,自然该识趣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