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身是极纤细的金属,泛着冷冽的银光,设计得极精巧,是我这种文具店里买中性笔芯的人从未见过的样式。
“喜不喜欢?”
他问,眼睛亮亮地看着我。
自然是喜欢的。
我甚至不敢轻易去碰,只屏息看着。
我何曾拥有过这个。
“你写着试试。”
他怂恿着,将那支笔又往前递了半分。
我接过,指尖传来沉甸甸的凉意和顺滑的触感。
我在草稿纸上划下几道,墨色均匀流畅得不可思议。
心下一动,也不知哪来的勇气,竟手腕一翻,首接将它揣进了自己口袋,动作快得连自己都惊讶。
他愣了一下,旋即笑着作势要抢:“哎!
你这人!”
我慌忙侧身护住,用手肘隔开他,与他隔着课桌笑闹着争夺了一个回合。
他的手碰到我的手臂,又飞快地弹开,像是被那粗劣的校服面料烫到。
他便撒了手,语气里带着一种无可奈何的纵容:“好吧,送你了。
要珍惜哦,我跑遍省城买来的,贵着呢。”
我转过身,捏着那支冰凉精巧的笔,心脏在胸腔里跳得有些急,面上却强装着镇定,甚至得意地捏着笔轻轻转了个圈。
心里不是不疑惑,一个男生何以总用这般秀气、这般昂贵的笔。
后来,类似这般,我竟从他那里陆陆续续“骗”来了好多支笔,每一支都奇异别致,与我那破旧笔袋里灰扑扑的文具格格不入。
就像他这个人,本身便是突兀地镶嵌在我那惨淡苍白的高中年岁里的一抹异色,带着一种格格不入的明亮与奢华,晃得人睁不开眼。
虽然说我和他是熟悉了,可我依然习惯当蛆,我爱那分孤独,它是属于我的。
这孤独像一件穿旧了的棉麻内衣,洗得发白,熨帖地裹着皮肤,有些地方磨薄了,透风,却因此更加亲密——它知晓我每一寸轮廓,而我贪恋它给予的自由。
窗外阳落叶簌簌地掉,一片两片三片,排着队往土里钻,那姿态决绝得很,仿佛不是去死,而是赴一场沉默的约会;天上的行云一队队走过去,慢条斯理的,像赴一场无关紧要的聚会,聚散了无痕。
我坐在教室第三排,靠近窗户的角落,像一枚被遗忘的标本钉在光阴的墙壁上,连呼吸都放得极轻,生怕惊动了什么。
傻也罢,蠢也罢,横竖高中己过二分之一,班里竟没有几个人认得我。
我的存在,薄得像糊窗的纸,阳光稍微烈一些就能照穿,一捅就破,却也不愿意有人来捅。
高二刚开学不久,就听闻麦秋旸的好哥们,贵公子,要去当兵了。
叫陈或是李,名姓我都记不真,只晓得他坐在后面,篮球打得不错,笑起来露出一颗虎牙。
自期中考试后,他那个女朋友,好像是叫小薇或是小雯的,白净的小脸,长长的辫子,标志的美人儿,便天天在哭。
课间十分钟,她的座位总是水泄不通,围成一座柔软的堡垒。
一群女生簇拥着她,这个递印着卡通图案的纸巾,那个搂着她的肩,声音压得低低的,七嘴八舌地安慰,仿佛众星捧月。
那哭声是黏糊糊的,带着表演性质的悲怆,我看得只觉荒谬——美人落泪,自然感天动地,是值得大书特书的传奇;只可惜落在我这冷眼人里,竟像看一群羽毛零乱的野鸡,围着一只羽光绚烂的凤凰,哀悼她寻不着食似的。
那凤凰自是矜贵,掉一滴泪都价值连城,引得百鸟朝觐。
我自己知道,这般想法恶毒,像阴沟里滋生的苔藓,见不得光,可又按捺不住那点刻薄的快意。
大约我真是冷血动物,血是凉的,凝在血管里,结了一层薄霜,暖不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