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一军训,那是我第一天看到她。
她耳朵和嘴唇上看起来为引人注目而打的耳骨钉和唇钉,利落的短发,打扮的简直就是个男生。
有人说她帅,有吗,我不觉得。其实很普通一个样貌而已,只不过比普通女生看起来更引人注目了一点。
有点哗众取宠吧,我这样想道。
可是这并没有办法让我旁边的朋友停止说她帅,我忍不住对她注意了起来,也许是她生动帅气的表情,也许是她无意间的一个挑眉动作,让我一次又一次对她有了更多的关注。
我开始偷偷的观察她,我不像别的女生那般害羞,我总是眼睛直勾勾的盯着她,却又怕她觉得我唐突,便又在她抬头看我时飞快的收回目光。
这样做好滑稽,我心里这样想道。
我劝自己不要再去看她,我的理智尚存,它告诉我她不会想跟我做朋友,告诉我我现在不过是对她的出格和离经叛道心动,吸引我的并不是完完全全的她,而仅仅是一个闪光点。我还有机会,还有机会脱身而去。
可是也只过了几天,理智并没能将我关注的目光收回半分,时间反而让我的感情酝酿的越来越浓,像是一坛子陈醋,自己心里发酸的紧,也让旁人闻出了味道。
我的同学问我是不是喜欢女生,我心中好像被电密密麻麻的电了一般,有些不知所措。我犹犹豫豫的想了想,说道,
“我不知道,但是我应该不反感和女生相处。”
这句话出来,我能感觉到我自己也被自己的话吓了一跳,像是醍醐灌顶般,突然明白自己这几天为什么这么注意那个女生了。
可是我始终不敢确定我是否真的喜欢女生。我旁敲侧击的问了我身边的朋友,他们好像都觉得我喜欢女生也很合理。
我有些语塞。我问他们为什么,他们说我天生就看起来很像。
我又是一阵语塞。
我继续注意着她,她知道我在看她了,她的耳尖开始有些红,后来从耳尖红到了耳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