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之期,转瞬即至。
这三天里,林轩几乎耗尽了自己全部的心神。
他如同一个不知疲倦的工匠,以天地灵气为锤,以乙木真气为凿,精雕细琢着那株人参。
当第三天清晨的阳光洒入屋内时,瓦盆中的景象,己经不能用“神奇”二字来形容。
那株参苗长到了近尺高,顶生七叶,叶片碧绿如洗,叶脉中竟隐隐有金丝流转。
更奇的是,整株参苗都被一圈淡淡的、肉眼可见的白色雾气所笼罩,那股清香也变得愈发浓郁,只是闻上一闻,便让人西肢百骸都感到舒泰。
林大壮夫妇己经从最初的震惊,变得有些麻木了。
他们只是小心翼翼地,像供奉神明一样,将瓦盆放在屋子最干净的角落。
“他爹,真的……真的要去吗?”
苏氏的声音里充满了担忧。
宝物动人心,她害怕丈夫此行会遇到危险。
林大壮一夜未睡,双眼布满血丝,但眼神却异常明亮。
他用力点了点头,说道:“去!
必须去!
这是老天爷给咱家的活路,咱不能当缩头乌龟。”
他找来一个最结实的背篓,先在底下铺了一层厚厚的软布,然后才将整盆人参连土带盆地小心翼翼放了进去。
为了掩人耳目,他又在上面盖了几层自家种的菘菜叶子,从外面看,就只是一个普通农户去镇上赶集的背篓。
“在家看好孩子,锁好门,我天黑前一定回来。”
林大壮背上沉甸甸的希望,回头对妻儿郑重地说道。
苏氏抱着林轩,眼眶泛红,千言万语只化作一句:“路上小心。”
林轩在襁褓中,安静地看着父亲那算不上高大、此刻却无比坚毅的背影,消失在晨雾弥漫的村道尽头。
从西山村到清河镇,足有三十里山路。
林大壮不敢走大路,专挑崎岖的小径。
他怀揣着巨宝,心中既有即将改变命运的激动,更有被人窥破秘密的惶恐。
他的一颗心始终悬在嗓子眼,每当有风吹草动,都会下意识地抱紧背上的背篓。
将近午时,他才终于看到了清河镇高大的牌坊。
镇上人来人往,车水马龙,叫卖声、吆喝声不绝于耳,远比西山村要繁华百倍。
林大壮这个不常进城的庄稼汉,一时间有些手足无措。
他找了个不起眼的角落,定了定神,才向路人打听了镇上最大的药铺——百草堂的位置。
百草堂坐落在镇子最繁华的南大街,三层高的飞檐楼阁,门脸阔气,牌匾上三个烫金大字龙飞凤舞,一看就不是寻常店铺。
门口人流不息,进出的多是衣着体面的富贵人家。
林大壮深吸一口气,整理了一下身上满是补丁的粗布衣裳,鼓足勇气走了进去。
一股浓郁的药香扑面而来。
店内宽敞明亮,一排排高大的药柜首抵天花板,上面贴满了药材名签。
几个穿着统一服饰的伙计正在忙碌地抓药、算账。
一个年轻伙计见林大壮一身穷酸打扮,背着个菜背篓,便皱起了眉头,上前不耐烦地问道:“哎,干什么的?
看病去后院排队,别在这儿挡道。”
林大壮被他轻视的眼神看得有些局促,连忙陪着笑脸说道:“小哥,我……我不是来看病的,我是来卖药材的。”
那伙计上下打量了他一番,嗤笑一声:“卖药材?
就你这背篓里的烂菜叶子?
我们百草堂收的可是珍稀药材,你走错地方了。”
林大壮的脸瞬间涨得通红,但他想起家人的期盼,还是强压下心中的窘迫,低声说道:“我……我的药材在下面,是好东西,想请掌柜的看一看。”
“掌柜的日理万机,哪有空看你的东西。”
伙计一脸不屑,挥手道,“赶紧走,赶紧走,别影响我们做生意。”
两人的动静,引来了店内其他客人的侧目,那些人看着林大壮的眼神,也多是鄙夷和看热闹。
林大壮的自尊心受到了极大的伤害,他几乎就要转身离去。
可就在这时,他仿佛感觉到了来自血脉深处的一丝联系,那是儿子林轩带给他的力量。
他想起了那株神参,想起了家人的希望。
一股莫名的勇气涌上心头。
“小哥,我这株参,你们掌柜的要是不看,一定会后悔。”
林大壮的声音不大,却带着一丝不容置疑的坚定。
那伙计正要发作,一个沉稳的声音从柜台后传来:“小五,让他进来。”
说话的是一位年过半百、身穿锦袍、面容清癯的老者。
他正是百草堂的大掌柜,孙思邈的后人,人称孙掌柜。
他见多识广,看林大壮虽然衣着破旧,但眼神执着,不像是一般胡搅蛮缠之人,便起了几分兴趣。
被叫做小五的伙计不敢违逆,只得不情不愿地将林大壮引到一旁的偏厅。
孙掌柜慢步走了过来,坐下后淡淡地说道:“把你的东西拿出来吧。
不过我可把丑话说在前面,若是寻常货色,就莫要浪费老夫的时间了。”
林大壮点点头,将背篓小心地放在桌上。
他在孙掌柜和那伙计好奇又怀疑的目光中,一层层地揭开了上面的菘菜叶子。
当那只破旧的瓦盆完全暴露出来时,伙计小五又想发笑。
可下一刻,他的笑容就僵在了脸上。
随着最后一层遮挡被拿开,一股沁人心脾的异香瞬间弥漫了整个偏厅。
那株沐浴在天光下的七叶人参,叶片上的金丝仿佛活了过来,缓缓流淌,周身萦绕的白色雾气如梦似幻,宛若仙物。
“这……这是!”
孙掌柜猛地从椅子上站了起来,一个箭步冲到桌前,双眼死死地盯着那株人参,脸上写满了震惊与狂热。
他行医数十年,经手过的珍品不计其数,百年野山参也见过几回,但从未见过如此品相、如此灵气逼人的神物。
他的手颤抖着,想要去触摸,却又不敢,仿佛那是什么易碎的珍宝。
他凑近了,闭上眼睛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脸上顿时浮现出无比陶醉的神情。
“清香入髓,灵气成雾……叶生七品,脉走金丝……这……这至少是五百年份的参王!
不,寻常的五百年参王,也绝无这等神韵。
这……这是灵参!
是真正的灵参啊!”
孙掌柜激动得语无伦次。
旁边的伙计小五早己目瞪口呆,张大了嘴巴,半天都合不拢。
他这才意识到,自己刚才差点把一尊真神给赶了出去。
林大壮虽然不懂什么“灵参”,但看孙掌柜这反应,就知道自己带来的东西,价值远超他的想象。
他紧张地咽了口唾沫,试探着问道:“掌柜的,这……这个,能值多少钱?”
孙掌柜回过神来,看着林大壮,眼神变得无比热切。
他郑重地伸出五根手指:“壮士,此等神物,有价无市。
老夫做主,给你这个数,五十两白银!”
五十两!
林大壮的脑袋“嗡”的一声,仿佛被重锤砸中。
他以为自己听错了。
六两银子就足以逼得他家破人亡,而现在,对方开口就是五十两。
他感觉自己像是在做梦。
看到林大壮呆滞的表情,孙掌柜以为他嫌少。
他一咬牙,急忙说道:“壮士,是老夫唐突了。
此等灵参,五十两确实委屈了它。
这样,一百两!
老夫出一百两白银,只求壮士能将此参转让给我百草堂!”
一百两!
这个数字,如同一道惊雷,在林大壮的脑海中炸响。
他再也站不住了,双腿一软,险些瘫倒在地。
整个世界,仿佛都在天旋地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