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痛欲裂。
陈百里是被一阵混杂着汗臭、霉味和远处隐约叫卖声的污浊空气呛醒的。
他猛地睁开眼,映入眼帘的却不是自己出租屋那熟悉的、贴着几张篮球明星海报的天花板,而是一片低矮、破旧的木质屋檐。
缝隙里漏下几缕灰蒙蒙的天光,照亮了空气中飞舞的无数尘埃。
“嘶……”他撑着胳膊坐起身,手掌触到的是冰冷潮湿的泥土和几根枯草。
他低头一看,瞬间懵了——身上那件印着大学logo的白色T恤和牛仔裤不翼而飞,取而代之的是一件灰黑色的粗布短褂,布料粗糙得磨皮肤,袖口和裤脚还打着好几个补丁。
脚上那双舒适的运动鞋,也变成了一双快要磨穿鞋底的旧布鞋。
这不是梦。
昨晚他还在图书馆熬夜,对着一本从旧书市场淘来的、封面都快掉了的《江湖秘闻录》看得津津有味。
书里那些关于千门、盗门的奇闻异事让他爱不释手,不知不觉就趴在堆满资料的桌子上睡着了。
怎么一觉醒来,就到了这种地方?
陈百里强压下心中翻涌的惊涛骇浪,强迫自己冷静下来。
作为一名历史系的学生,他对各种离奇故事并不陌生,但当这种事真的发生在自己身上时,那种荒诞和恐惧还是让他心脏狂跳。
他开始快速观察西周。
他身处一条狭窄而幽深的巷子,两侧是斑驳脱落的土墙,墙角堆着腐烂的垃圾和不知名的废弃物,几只瘦骨嶙峋的野狗在不远处的垃圾堆里翻找着食物,时不时抬起头,用警惕而凶狠的目光盯着他这个“外来者”。
偶尔有穿着古装、神色匆匆的人从巷口走过。
他们有的身着锦缎,前呼后拥,一看就是富贵人家;有的则和他一样衣衫褴褛,面黄肌瘦,眼神里充满了麻木和疲惫。
周围的建筑都是古色古香的样式,飞檐翘角,砖木结构,与他熟悉的现代都市格格不入。
所有的线索都在指向一个他不愿相信却又不得不面对的事实——他穿越了。
就在这时,一个沙哑干涩的声音在他身后响起:“喂,新来的?
还活着就赶紧起来,别挡道。”
陈百里猛地回头,看到一个穿着更加破烂、留着花白山羊胡的老头,正用一根顶端磨得发亮的拐杖戳着地面,眼神浑浊地打量着他。
老头的脸上布满了皱纹,像是被岁月犁过的土地,手里还挎着一个破旧的布袋子。
“老……老先生,”陈百里试探着开口,声音因为紧张和干涩而有些沙哑,“这里是……什么地方?”
老头像是听到了什么天大的笑话,喉咙里发出“嗤”的一声,随即咳嗽起来:“什么地方?
荒城!
你连这都不知道,怕不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
荒城……这个名字像一道闪电划过陈百里的脑海。
他昨晚看的那本《江湖秘闻录》里,确实提到过这么一个地方。
那是一个位于几大势力交界处的三不管地带,是江湖上各路闲散人员、亡命之徒和穷苦百姓的聚集地,鱼龙混杂,秩序混乱,堪称人间炼狱。
如果这里真的是荒城,那自己的处境可就太危险了。
“我……我失忆了,”陈百里急中生智,决定先装失忆探探底,他揉了揉额头,露出一副痛苦的表情,“什么都不记得了,连自己是谁都想不起来。”
老头狐疑地看了他几眼,似乎在判断他说的是真是假。
他打量着陈百里那张虽然有些憔悴但还算干净的脸,以及那双清澈中带着迷茫的眼睛,最终还是撇了撇嘴:“失忆了?
算你命大,没被拍花子的拐走。
在这荒城,能活着醒过来就不错了。”
拍花子?
陈百里心中一动,这个词他在那本《江湖秘闻录》里也看到过,指的是那些用***或者其他手段拐骗孩童的歹人,手段阴狠,行踪诡秘。
“多谢老先生提醒,”陈百里拱了拱手,努力让自己的举止看起来符合这个时代的习惯,“不知老先生能否指点一二,这荒城……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地方?”
老头刚想再说些什么,巷口突然传来一阵喧哗声,夹杂着女人的尖叫和男人的呵斥声,打破了巷子的宁静。
“让开!
都给我滚开!”
只见一群穿着黑色劲装、腰佩弯刀的壮汉簇拥着一个锦衣华服的年轻公子走了过来。
那公子约莫二十岁上下,面容俊朗,皮肤白皙,一双桃花眼带着几分桀骜不驯,嘴角噙着一抹似笑非笑的弧度。
他身上的锦袍绣着金线,腰间挂着一块成色极佳的玉佩,一看就非富即贵。
巷子里的人见状,纷纷惊恐地避让到两旁,连大气都不敢喘。
那山羊胡老头也拉着陈百里往墙角缩了缩,压低声音快速说道:“是金家的大少爷金少炎!
荒城里出了名的狠角色,惹不起的主,你可千万别抬头看,离远点!”
陈百里心中记下“金少炎”这个名字,目光却不由自主地被金少炎身后的两个壮汉吸引了——他们正粗鲁地押着一个哭哭啼啼的小女孩。
那女孩看起来只有五六岁,梳着双丫髻,脸上挂满了泪痕,小胳膊小腿不停地挣扎着,嘴里哭喊着:“放开我!
我要找爹娘!”
“住手!
你们干什么!”
陈百里几乎是下意识地喊了出来。
这句话像一颗石子投入平静的湖面,让原本喧闹的巷子瞬间安静下来。
所有人的目光都齐刷刷地集中到了他身上,有惊讶,有同情,更多的则是看好戏的幸灾乐祸。
金少炎停下脚步,缓缓转过身,用一种审视货物的眼神上下打量着陈百里,像是在看一个不知死活的跳梁小丑。
他挑了挑眉,语气轻佻而带着一丝不耐烦:“哦?
哪里来的野小子,敢管本少爷的闲事?”
陈百里心头一紧,知道自己冲动了。
但看着那小女孩无助的眼神,他实在无法袖手旁观。
他深吸一口气,强迫自己冷静下来,用尽量平稳的语气说道:“这位公子,光天化日之下强抢民女,未免太过分了吧?”
“强抢民女?”
金少炎像是听到了什么极其可笑的事情,哈哈大笑起来,笑声中充满了不屑,“这小丫头是我金家花了十两银子从她爹娘手里买来的丫鬟,不听话,本少爷带回去教训教训,怎么就过分了?”
“你胡说!”
那小女孩哭得更厉害了,撕心裂肺地喊道,“我爹娘不会卖我的!
是你们逼他们的!”
金少炎的脸色瞬间沉了下来,眼中闪过一丝戾气,厉声道:“闭嘴!
到了我金家,你的命就是我的!
再敢多嘴,我打断你的腿!”
眼看金少炎就要下令让手下对小女孩动手,陈百里的脑子飞速运转起来。
他知道硬拼肯定不行,对方人多势众,而且看起来都是练家子。
只能智取。
他注意到金少炎腰间那块刻着“炎”字的玉佩,做工精美,一看就价值不菲。
而且金少炎虽然嚣张,但似乎很在意自己的形象。
“这位公子,”陈百里放缓了语气,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诚恳而不失礼貌,“我看公子气宇轩昂,风度翩翩,想必也是讲道理之人。
既然这丫头说不是买来的,公子何不拿出买卖文书来证明一下?
若是真有字据,我自然无话可说,甘拜下风。”
金少炎愣了一下,显然没料到这个看起来不起眼的穷小子会这么说。
他下意识地摸了摸腰间的玉佩,随即脸色变得有些难看。
他根本就没有什么买卖文书,那小女孩明明就是他手下强行抢来的。
“我金家做事,还需要向你一个穷小子出示什么凭据?”
金少炎强装镇定地呵斥道,试图用气势压倒陈百里。
“公子说笑了,”陈百里微微一笑,语气却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锋芒,“我并非质疑公子的人品,只是觉得,公子身份尊贵,没必要因为这点小事坏了名声。
您想啊,若是传出去,说金家大少爷仗势欺人,强抢无辜幼童,恐怕对金家在荒城的声誉不太好,您说呢?”
他的话正好说到了金少炎的心坎里。
金家在荒城虽然势力不小,但也需要顾及脸面,尤其是在和其他势力打交道的时候。
他冷哼一声,狠狠地瞪了那小女孩一眼,又深深地看了陈百里一眼,像是要把他的样子刻在脑子里。
“算你运气好!”
金少炎咬着牙说道,然后对着手下挥了挥手,“我们走!”
说罢,他带着一群手下转身扬长而去,那小女孩也被他们强行拖拽着离开了巷子。
首到金少炎等人的身影彻底消失在巷口,陈百里才如释重负地松了一口气,后背己经被冷汗浸湿了一大片。
刚才那一瞬间,他真的以为自己要完蛋了。
“你这小子,真是不要命了!”
山羊胡老头拍着胸口,一脸后怕地说道,“那金少炎可是出了名的心胸狭隘,你今天这么驳他的面子,以后在荒城可就难混了!”
陈百里苦笑了一下,摸了摸自己因为紧张而有些发颤的腿:“我也是一时冲动,没忍住。”
“冲动是魔鬼啊,”老头叹了口气,摇了摇头,“不过你刚才那番话倒是说得有点道理,看来你也不是个完全的愣头青。
算了,看你可怜,我就给你指条明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