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刚穿进年代文里就被打进了卫生所。
昏睡中醒来,周身消毒水的味道。
面前站了个糙汉。
健硕的肱二头肌,荷尔蒙的味道,贼性感!
我不自觉咽了口水。
这男人比我那个感情不和即将离婚的老公有看头多了!
......
1
“再来一次?”
男人的声音很熟悉,沙哑中透着欲念。
“来......来什么?”我害羞红了脸。
在这里不合适吧?
白大褂小护士瞥了一眼,“不用再来心肺复苏了,这不都醒了。”
上一秒失望:呵!白激动一场。
下一秒,裹了裹褂子,糙汉袭胸啊?!
男人冷漠,语气凉薄,“别装了,一个瓢,就能给你打晕了?!”
这......
这台词!我终于知道这货是谁了!
狗血年代文,男主角郑金宝。
我昨晚熬夜追文,追完就猝死。
穿过来成了原著的同名女配,孟宁夕。
女配和男主有婚约,死缠烂打,非他不嫁。
在家里人的硬撮合之下,郑金宝才答应跟她先处一处。
拖了两年,都没承认她这个女朋友的身份。
作者不是人,太损了。
把女配写的极其憋屈,给男主洗脚,剪指甲,缝补大裤衩,替他挑粪......
瞧着他对白月光好,竟然还毫无怨言。
男女主的感情渐渐升温,农场里干活的知青都在传八卦。
他们竟然也不避讳了,光天化日之下你侬我侬。
孟宁夕娘家的表姐替她出头,去找狐狸精说理。
姜楚楚哭的梨花带雨,郑金宝护着。
没曾想慌乱拉扯之中,有人给孟宁夕的脑袋开瓢了。
眩晕倒地,醒来之后就换了个魂。
2
好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