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雷:受刚穿越时想的只是和主角团划清界限,抛开自己和家人被炮灰的命运。
他只想改变自己身边人的剧情,并没想一定要把主角团怎么样。
不是那种一开始就把主角团按死的大爽文,作者更喜欢慢慢来,介意误入。
同性可婚背景,双男主,误入快跑。
作者第一次尝试写文,文笔小白,如果不喜欢请首接退出,不要骂作者,作者玻璃心。
支持捉虫和修改语句。
鹿屿张开双眼,看着头顶洁白的天花板,陌生的房间,又低头看了看身下两米二的大床和西周精致的装修,还以为自己是在做梦。
他闭了闭眼睛,又用手使劲揉了揉,在睁开,看着依旧一成不变的房间,才确定这不是在做梦。
“这是给***哪儿来了?”
鹿屿心中疑惑。
如果没记错的话,他因为一个项目熬夜加班一星期,好不容易忙完能休息一天了,所以他不是应该在自己的出租屋内睡觉吗!
忽然,大脑一阵刺痛传来,鹿屿忍受不住的***出声,一***杂乱的记忆奔涌而来,让他不受控制的抱起头颅在床上蜷缩起来。
片刻后,接受完记忆,并理清了思绪的鹿屿只觉得晴天霹雳。
他这是遇到了传说中的穿书!
穿就穿了,为什么还穿成了一个脑残恋爱脑,生生把一手好牌打的稀烂的炮灰工具人!!!
鹿屿感觉一觉醒来,天塌了(●—●)。
又突然想到,他是在睡梦中穿越的,他刚完成项目的奖金还没花呢,就水灵灵的在睡梦中嗝屁穿越了,顿时感觉天又塌了一次。
鹿屿是个gay,所以平常工作之余就喜欢听听双男主小说放放松。
而现在他穿的书就是一本娱乐圈甜宠小说《影帝的顶流小娇妻》。
这本书讲的是主角攻傅斯景作为傅家的一个私生子,为了像傅家表明没有争夺家产的野心,便自愿到娱乐圈发展,在自己的不懈努力下一路从一个小透明变成影帝,成为娱乐圈的一代传奇,并和自己的年少救赎,傅家保姆的儿子顶流阮星辰经历重重阻挠,最终有情人终成眷属,被整个娱乐圈祝福,并且最终掌权傅家的故事。
当然以上站在主角的角度来说的。
而站在他这个炮灰工具人的角度来看的话,就是舔狗舔狗,舔到最后一无所有。
书中鹿屿父母早亡,只给他留下了一笔巨大的遗产以及鹿氏46%的股份,只等鹿屿成年便可以继承。
而顾家作为鹿父鹿母的至交好友,因为心疼原主小小年纪便无父无母,守不住这偌大的财产,便把原主接到了家里来住,并且对原主疼爱有加。
这也就导致了原主变成了一个天真单纯的傻瓜富二代。
常常想一出是一出,任性妄为。
若是只是个富二代也就罢了,毕竟鹿父鹿母留下的遗产足够他挥霍一辈子,更别说原主还背靠顾家。
但偏偏原主还长了个恋爱脑,喜欢上了本书的主角攻傅斯景。
从此在舔狗的道路上一去不复返。
原主为追傅斯景进了娱乐圈,一路砸钱砸资源,硬生生把傅斯景砸成了影帝,一路追着傅斯景跑,却被傅斯景的粉丝嘲笑是舔狗,说原主配不上傅斯景。
而傅斯景从不为原主说话,像是默认。
对于原主的询问也只让原主不要太在意网上的事,说自己要专注事业,还得靠粉丝吃饭,所以不能谈恋爱,让原主忍忍。
原主却不知道,傅斯景早就和主角受阮星辰在一起了,并且很多原主给傅斯景的资源,也被傅斯景分给了阮星辰。
后来傅斯景和阮星辰的第一部双男主剧大火,从而带动了他们俩cp粉大涨。
原主恋爱脑上头几次怒怼cp粉,并且多次发博说自己才是傅斯景男朋友,彻底惹了众怒,成为全网黑。
并被cp粉戏称为“傅斯景梦男”。
原主因为网暴而精神恍惚,被傅斯景忽悠着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
后又因为精神恍惚出了车祸嘎了。
原主死后顾父顾母因为伤心大病一场,而顾父顾母唯一的儿子顾祁因为怀疑原主的死,而暗中调查,最终和主角杠上,成为了反派。
最终不敌主角光环,落得个顾氏破产被主角收购的下场。
总结来说原主一家就是为主角送金手指,送资源的炮灰反派。
鹿屿整理完原剧情觉得唏嘘不己,一时之间不知道该骂谁才好。
不过转念一想,这个身份可是一个妥妥的富二代啊,只要他不作死,不上赶着当舔狗给主角送资源,那不就能富贵一生了吗。
而只要他不作死,顾家应该也不会和主角对上,这样也就不会落得个破产的下场了。
毕竟就从原主记忆和剧情中来说,顾家对原主那可是真的好,可以说的上是要星星不给月亮了。
而目前的剧情进展到了傅斯景和阮星辰拍完了剧,cp粉大热的时期。
原主也因为自己明里暗里的针对阮星辰和他们cp粉的言论导致网上对其一片骂声。
但好歹现在是一切不可挽回的错误的开端,还不算太迟。
用鹿屿的话来说,这本书就没几个正常人,原主眼盲心瞎舔狗一枚,主角攻也是脑子有病,放着有钱有颜的原主不要,非得守着守着一个绿茶白莲花当宝。
要说主角受做了什么,无非就是在主角攻年少在傅家不受待见时轻飘飘安慰几句“我相信你一定可以的!”
、“私生子不是你的错,我相信你。”
在时不时装个乖,扮个柔弱,顿时升级成主角攻年少白月光。
实际上人家啥也没做。
至于为什么全是私生子,因为人家婚生子整天忙的要死,哪有空搭理他。
而且就剧情来看,同样的话,傅家被接回去的私生子他基本都说过一遍。
一群癫公癫婆,鹿屿默默翻了个白眼。
鹿屿整理好思绪,就起身下床去了浴室。
到了浴室,鹿屿仔细端详着镜子里面的人,和前世的自己有七分相似。
180cm的身高,腰细腿长。
可能是原主从小养尊处优,没什么烦恼,所以原主的皮肤要更加白皙光滑,看不到一丝毛孔。
狭长的丹凤眼,眼尾微微上翘,长毛浓密而卷翘,唇不点而红,微微抿起嘴时,颊边更是有两个浅浅的梨涡。
五官精致,犹如女娃的炫技之作。
鹿屿越照镜子越满意,也就越觉得傅斯景眼瞎。
原主长成这样都看不上,不是眼瞎是什么。
一番洗漱之后,鹿屿随意在衣柜翻出一件宽大的白色体恤和一条牛仔长裤穿上就出门下楼了。
喜欢上傅斯景之后,原主为了方便就搬出了顾家的别墅住进了原主爸妈留给他的市中心大平层。
既然穿成了原主,鹿屿就必不可能在舔着傅斯景,也不希望顾家再得到原著中的下场。
所以他打算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修复自从原主喜欢上傅斯景就和顾家慢慢疏远的关系,远离傅斯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