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垃圾堆里找吃的,被十八岁的傅立行发现。
他偷偷将我娇养在小洋房里。
傅立行请了最好的老师。
教我读书认字、跳舞弹琴。
我知道他的目的。
只不过为了有朝一日,把我送给他权势滔天的养父金康,以坐上集团的第一把交椅。
可我爱他至死,只要他开心。
付出自己又有什么关系?
一
自我记事起,就没见过亲生父母。
我一直跟着养父母生活在一个偏僻的小山村里。
日子虽然过得清贫,但他们对我疼爱有加,什么都不让我做,我有一段很快乐的童年记忆。
我不用上学,不用下地劳作。
同村的孩子非常羡慕我。
我每天都傻呵呵的。
直到村里忽然来了几个陌生人。
养父母把我藏在了衣柜后的暗室里,并且叮嘱我,他们没来找我之前不许出去。
我很听话。
在里面等了两天两夜。
啃掉了好几根生的红薯。
最后养母来找我了,她浑身是血。
她叫我不用怕,那是养父的,她没事,可以继续照顾我。
养母给我煮了粥,流着泪看着我喝下去。
之后她找到了村里的一个男人,在他家待了几天后。
男人答应带我们偷渡到M国。
等她回来,我发现她躲在房间里偷偷哭了好几次。
我问养母:“我们为什么要离开这里?”
她摸着我的头回答:“不走就会死。”
我很怕死。
死了我就不能再吃甜甜的烤红薯,喝面疙瘩汤。
男人带我们去了M国后,养母和我一直租住在潮湿阴暗的地下室里。
在那里我和老鼠、蟑螂交了朋友。
直到我十岁生日那天。
养母破天荒的带我出了门。
许久没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