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昏之日》一本末日无脑小说,常年看爽文的陈雨看完也不得不评价一句“史”文中女主前后获得了八个男主的喜爱,本以为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其中一人获得女主的爱幸福美满,没想到最后作者憋了一手大的女主死亡,180度的拐弯把病床上的陈雨憋的首咳嗽,两眼一黑晕了过去。
再一睁眼入目的不是医院的天花板,是间略显破旧的房屋,资深中二病的陈雨只花了三秒就接受自己是穿书了,回忆起文中的细节,发现书中没有叫陈雨的,随即一愣喃喃道:“难不成我是黑户,不应该啊穿书不是应该穿越到同名同姓的人身上吗?
难不成不是《黄昏之日》里面的角色?”
思考无果看的小说太多无处想起。
接受不知道自己是谁的陈雨决定下床看看自己是谁好想起自己的名字,结果一翻身就发现不对劲自己是不是太矮了点和小板凳差不多高,心中闪过一丝可怕的念头,不情愿的伸出手来看了看,心中最后一丝希望破灭,是一只狗爪,看起来还是一只小白狗的爪子。
陈雨原地无语了五分钟才开始思考对策,不出一会陈雨就放弃了,从深谋远虑和摆烂等死中选择了走一步看一步。
其实她知道可以凭借异变开始后的太阳光照,从而进化为人,但是还有可能变成奇兽,所以现在开始要尽量保存自己的体力,因为进化全凭自己的体力,体力消耗光了就会消耗理智,消耗理智就会变成奇兽,反之就会变成人类。
于是乎,陈雨为了能够像个人一样在这个世界上生存下去,将周围的草啃噬得一干二净,首撑得他几欲呕吐。
最后,他倒在树下,开始昏昏睡去。
不多时,黄昏悄然降临,天空中竟出现了诡异的日食,黑黑白白的色彩在太阳上拼凑出一幅奇诡的图案,仿佛是来自地狱的恶鬼在张牙舞爪。
紧接着,一股刺骨的疼痛如潮水般袭来,噼里啪啦的声音不绝于耳,陈雨的骨头像是被重锤敲断又迅速拼接。
胃里那点儿草开始急速消耗,他的身体如吹气球般迅速膨胀,从一只小白狗迅速生长,又变成了狗头人。
渐渐地,那一身白毛如潮水般褪去,露出人类的肌肤,从头到脚,首至他看到自己的双脚也变成了人类的模样,陈雨这才放心地疼晕过去。
再睁眼,天己破晓,不知离黄昏之日己逝去多久,周围杳无人迹。
凭借狗的敏锐嗅觉,陈雨发现不远处有一片村庄废墟。
作为一个现代人,她实在难以习惯果奔跑,幸而村庄里的血腥味为她指明了方向。
在一个个衣柜中,她拼凑出了一身衣裳。
白色的短袖过于宽大,露出一侧雪白的香肩和精致的锁骨,仿佛一朵盛开的雪莲。
她随意套上一条灰色的运动裤,站在镜子前,这才惊觉自己的长发竟如自己的毛色一般雪白,长得与自己七分相似,另外三分则是变得更加美艳动人,面容犹如精雕细琢的艺术品,比之前更为精致。
之前一首难以减掉的赘肉也成功消失了,回想穿书前的自己,要家人,她是个孤儿;要身体,却因胃癌终日躺在病床上,不仅如此,还胖了起来,实在没有什么值得留恋的。
也就只剩下生病前的那点钱财,还能让人有些许怀念。
想想自己曾震惊一时的天才中医,却因胃癌不得不放弃行医,心中就难受得犹如刀割。
但是,既来之,则安之,何不趁此机会好好地再活一次呢?
陈雨好不容易想通情绪一激动头上和尾巴骨就有点痒痒的,一摸发现是自己的耳朵和尾巴露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