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岁那年,我在荒郊与野狗夺食,夺下奄奄一息的废太子李朝偃。
后来他成功登上帝位,却封我为贴身掌事姑姑,在他身边端茶倒水。
贵妃嫉恨我整日待在李朝偃身边,故意寻我的错处,将我贬到了珍兽园。
我被发狂的黑熊咬食,尸骨无存。
吼叫声、痛呼声彻响珍兽园。
李朝偃心痛到吐血时,我早就逃出千里之外,幸好没告诉他我擅长模仿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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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妃饲养的猎犬咬伤我的小腿,差点撕下来一块肉来,血淋淋的。
我不过是看了它一眼。
贵妃身边那青衣宫女便上前狠狠甩了我一巴掌,震得脸皮发麻。
那宫女瞪大了眼训斥道:
“亏得贵妃娘娘在皇上面前一力举荐你擅长饲养珍禽异兽,免你受责罚。”
“你竟不知悔改,还敢惹得我家娘娘的爱宠动了怒,真是没用的东西!”
不远处,贵妃弹了弹染上丹蔻的指甲,似乎没看出我的窘迫。
居高临下地斜睨我一眼:
“这狗不识趣,竟然不知道有的东西可以吃,有的东西碰也碰不得。”
说罢她踢了一脚猎犬,用手在鼻尖装模作样地扇了扇。
“青桦,把它领下去洗洗。”
“比乞丐还臭。”
等人都走开,我才脸色煞白地蹲坐到地上,刚才站着的地方已经被血染红了。
一个认识的小太监劝我:
“令溪姑姑,要不您跟皇上求个情?这珍兽园又丑又闹腾,您在这儿也不是件长久的事,再说……”
后面的话他不敢开口。
但是我已经知道。
自打我被罚到珍兽园,短短两个月,贵妃已经来找七八次麻烦了。
每次不是挨打就是罚跪。
可李朝偃竟然一次也没出现过。
小太监想要帮我找个太医,我拒绝了他的好意,自己回房摸出烈酒和药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