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城南乱葬岗的野狗堆里被找到的,彼时我才四五岁,却能徒手挖下野狗的眼睛,掰开凶猛狗嘴从里面夺过那块被扯烂的烧饼,三五下就吞进了肚子。
我还没来得及尝出烧饼是什么味道,转身用贪婪又凶狠的眼神盯着来人。
还想吃,就跟我走吧。
我就这样跟着他去了明月山,成了他往后最凶狠的徒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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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他没来,我已活不过三五日了,身上尽是被野狗撕咬的伤口,最严重的左后腿下,已经露了骨,伤口上还爬着几只蛆在啃食我的血肉。
他带我回去,给我疗伤,让我日日吃上饱饭。
他还给我取了个好听的名字,叫阿月。
儿时的记忆模糊不清,但我永远记得在遇到师傅之前,我从未吃过一顿饱饭。
为了活下去,我可以日日翻泔水桶,可以和野狗抢食,甚至见到它们撕咬死人尸体时,都闪过一丝要不要加入的念头。
而在明月山,我只需每日完成师傅给的练功任务,香喷喷的白米饭,冒着红油的大肉块,我想吃多少就有多少。
所以对我来说,徒手劈柴火,扛水缸蹲马步,攀爬悬崖峭壁这些都不算什么难事。
十岁那年,师傅把我和一头饿狼关在一起,我不怕它,就当它是儿时遇到的野狗,我用木桩子插瞎了它的左眼,趁它在地上翻滚***之时用力掰断了它的脖子。
那晚师傅奖励给我三只烧鸡,那烧鸡冒着浓浓的焦香,吃得我满嘴流油。
馋得我没几日就去问师傅,什么时候可以再杀一头狼?
十三岁那年,师傅让我去黑熊洞杀掉里面的大黑熊。
黑熊的体型比我大得多,哪怕我吃得再壮实,在它面前也只是个小矮人。
若是硬拼,怕是它一只熊掌甩过来就能呼走我半张脸。
我爬上洞顶的峭岩,闭气静息,足足等了四个时辰,才等到它呼呼熟睡。
我往大熊的方向慢慢攀着顶上的石头挪动过去,一只手紧紧勾住石块,一只手抽出腰间的杀猪刀,对准目标纵身一跃,刀口直直地***了它的肚子。
可惜没能对准致命要害,大熊暴怒把我压在身下撕咬,我的肩头被它咬下一大块肉来,人血和熊血混在一起流得到处都是。
在失去意识之前,我用尽全身力气握住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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