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掰弯女主后我死遁了(快穿)笔趣阁

大喝一口可乐 著

其它小说连载

书名:《掰弯女主后我死遁了(快穿)笔趣阁》本书主角有昭华书作品情感生剧情紧出自作者“大喝一口可乐”之本书精彩章节:雨丝如刺破朱红的宫那一我以为我握住了全世界最耀眼的那光叫昭后来我才知是会灼伤人当它决绝地转留给你便只有一道永不愈合的伤和一片无边无际的黑他们都沈清禾爱昭华公爱到了骨子卑微如尘第 1 章被昭华公主一脚踹下玉阶我听见了骨头碎裂的声清脆得像冬日冰棱折断的回那声音很又好像很隔着一层厚厚的、浸了水的棉冰冷的雨水混着泥...

主角:昭华,书斋   更新:2025-10-11 08:5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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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丝如针,刺破朱红的宫墙。那一年,我以为我握住了全世界最耀眼的光,那光叫昭华。

后来我才知道,光,是会灼伤人的。当它决绝地转身,留给你的,

便只有一道永不愈合的伤疤,和一片无边无际的黑暗。他们都说,沈清禾爱昭华公主,

爱到了骨子里,卑微如尘土。第 1 章被昭华公主一脚踹下玉阶时,

我听见了骨头碎裂的声音。清脆得像冬日里,冰棱折断的回响。那声音很近,又好像很远,

隔着一层厚厚的、浸了水的棉絮。冰冷的雨水混着泥浆,疯狂地灌进我的口鼻。我呛咳着,

挣扎着抬头,想看清楚什么。我看见了。我看见了昭华,我爱了十年的昭华,

她正依偎在太子怀里,笑得明媚张扬,仿佛这场雨,这场对我而言的灾难,

不过是她庭院里一场无伤大雅的即景。“殿下,你看,

”她用那种我熟悉的、带着一丝娇憨的语气指着我说,“这贱骨头就是顽强。”太子低头,

温柔地吻了吻她的额角,那是我做梦都想得到的温柔。他的目光扫过我时,

只剩下毫不掩饰的厌恶,像在看一堆碍眼的垃圾。“别脏了你的脚。”他说。是啊,

别脏了她的脚。我是沈家的养女,被送入宫中,成了昭华公主的伴读。整整十年,

三千六百多个日夜。我替她写诗,那些赞美她才情横溢的诗句,每一句都出自我的手。

我替她作画,那些惊叹她画技精湛的画卷,每一笔都是我的心血。我替她挡下太后的责罚,

跪在冰冷的瓷砖上,后背被打得血肉模糊。我甚至替她承受了本该落在她身上的二十杖家法,

在床上躺了整整一个月。她曾在我病得迷迷糊糊时,握着我的手,眼眶泛红地说:“清禾,

只有你懂我。”那时我以为,我是她生命里最特别的存在。可现在,

她却为了向太子炫耀她的主权,为了证明我不过是她的一条狗,将我像一条狗一样,

毫不留情地踹开。我趴在泥水里,胃里翻江倒海,那条断掉的腿却好像感觉不到疼痛了。

我忽然想起,上个月她风寒,我守在她床前三天三夜,衣不解带,熬坏了身子。她醒来后,

看见我苍白憔悴的脸,第一句话是:“清禾,你脸色真难看,别吓到太子。”原来,

我的付出,我的牺牲,在她眼里,不过是碍眼的丑态。我的存在,就是为了衬托她的美丽,

她的高贵。我看着他们相拥离去的背影,雨水冲刷着我的脸,冰冷刺骨。

我分不清脸上流淌的,是雨,还是泪。那一刻,我对昭华十年来的爱,死了。心死,

原来真的没有感觉。不痛,不痒,只是空了。像被掏空了所有内脏的皮囊,

只剩下无尽的、沉重的虚无。我在雨中躺了很久,久到身体都变得僵硬。

直到巡逻的宫人发现我,他们没有惊动太医,只是像拖一条死狗一样,

把我拖回了宫中最偏僻的杂役房。他们说我断了腿,公主仁慈,赏了些劣质的伤药,

让我自生自灭。我没要那些药。我躺在散发着霉味的草堆上,静静地看着窗外灰蒙蒙的天。

三天后,我用一根捡来的木棍当拐杖,拖着一条彻底废掉的腿,净身出户,

离开了这座困了我十年的华美牢笼。断舍离,人间清醒。我走得决绝,没有回头。

第 2 章我回到了沈家。那个我十年未曾踏足,名义上的“家”。养父母看见我时,

脸上没有丝毫的关切,只有毫不掩饰的惊愕与嫌恶。他们看着我一瘸一拐的腿,

看着我身上洗得发白的旧衣,眼神就像在打量一件砸在手里、无法脱手的货物。

“你的腿怎么了?”养母尖利的声音刺破了我的耳膜,“你不是在宫里好好的吗?

怎么被赶出来了?”我没有辩解,只是平静地说:“公主不需要我了。”“不需要你?

”养父一拍桌子,怒不可遏,“沈清禾,我们沈家养你这么大,送你进宫,

是让你去讨好公主,为我们家族谋取利益的!你现在弄残了自己,被赶回来,

你有什么脸面回来?”“废物!”养母啐了一口,“连个公主都伺候不好,真是个废物!

”他们骂我,指责我,仿佛我残废的身体,是对他们莫大的羞辱。我没有说话。

我只是看着他们,看着这两张我曾经畏惧、曾经想要讨好的脸。忽然觉得,他们和昭华,

其实并无不同。他们都只是把我当成一件工具,一件有用时捧着,

无用时便可随意丢弃的工具。那天晚上,他们将我赶到了城外最破旧的庄子。

那是一个连农家都不愿居住的荒院,屋顶漏着风,窗户破着洞。“既然你已经是个废人了,

就待在这里吧,别出去给我们沈家丢人现眼。”养父扔下这句话,

便带着养母头也不回地走了。我站在荒院的中央,环顾四周。断壁残垣,蛛网遍布。

这里比宫里的杂役房还要破败。可我却感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平静。这里没有昭华,

没有太子,没有沈家的养父母,没有那些需要我去讨好、去仰望的人。这里只有我。

一个断了腿,却也断了所有念想的沈清禾。我关起那扇摇摇欲坠的门,隔绝了外界的一切。

我开始收拾这个破败的小院。我走得很慢,每一步都牵动着断腿的剧痛。但我没有停下。

我把杂草拔干净,把地上的垃圾清扫出去。然后,

我找出了被沈家扔在这里的、我儿时用过的旧书桌和纸笔。我坐在桌前,点燃了一盏油灯。

灯火如豆,映照着我苍白而坚定的脸。那些曾经为昭华写的诗,那些为她画的画,

都被我找了出来。我看着那些浸透了我十年青春的纸,没有丝毫留恋。我一把火,

将它们全都烧成了灰烬。火光跳跃,映着我的眼眸,那里面,再无爱意,

只有一片死寂的灰烬。从今往后,我不再为任何人而活。我为我自已,写我自己的东西。

第 3 章我写我自己。写一个被家族当作商品送入深宫的养女。

写她如何小心翼翼地讨好一个金枝玉叶的公主,如何将自己的才华、情感、甚至尊严,

都毫无保留地奉献出去。写她如何在无数个深夜里,替另一个人编织才情横溢的梦,

而自己却只能在阴影里,看着那个人享受本该属于她的荣耀。写她如何被一脚踹开,

像垃圾一样被丢弃在冰冷的雨中,听着自己骨头碎裂的声音。写她拖着残废的身躯,

被家族唾弃,被赶入荒院,在绝望中如何寻找到一丝微光。我写她的挣扎,她的痛苦,

她的觉醒。我写她对权力的渴望,不是那种想要奴役别人的渴望,

而是想要拥有保护自己、主宰自己命运的权力的渴望。我写她对自由的向往,

是那种可以随心所欲地写自己想写的东西,爱自己想爱的人,不用再仰人鼻息的自由。

我的笔,不再是为他人作嫁衣裳的工具。它是我刺破黑暗的剑,是我搭建新生阶梯的砖石。

我给自己取了一个笔名,叫“禾下”。禾下,沈清禾的“禾”。禾下乘凉,庇护自己的,

只有自己。我拖着废腿,生活过得异常艰难。庄子里的米缸很快就空了,我只能拖着腿,

去山里挖些野菜充饥。有时候,伤口会因为过度劳累而裂开,疼得我整夜整夜睡不着。

但只要能坐到书桌前,拿起笔,所有的疼痛仿佛都消失了。我的心,在文字里找到了归宿。

我写得很快,也很投入。每一个字,都像是从我的骨血里剜出来的,带着我的体温,

我的悲鸣,我的不屈。我不知道白天黑夜,只是不停地写,写,写。写完最后一个字时,

我抬头看向窗外,天已经亮了。晨曦透过破洞的窗户,照了进来,形成一道道明亮的光柱。

我看着桌上那叠厚厚的稿纸,给它取了一个名字。——《问鼎》。我问的不是王权,

不是天下。我问的,是我沈清禾,是否还有资格,在这天地之间,堂堂正正地,

为自己活一次。我把稿纸仔细地收好,用油布包起来。然后,我拖着腿,走了几十里路,

进了京城。我将它卖给了城中最大的一家书坊,“翰墨斋”。坊主接过稿子时,

只是懒洋洋地翻了翻,不屑地瞥了我一眼:“又是些风花雪月的东西?拿去吧,五两银子,

不能再多了。”我没有还价。我接过那五两沉甸甸的银子,转身离开了。

第 4 章一年的时间,很快过去。我的生活,依旧是庄子与京城之间的两点一线。

我用那五两银子,买了笔墨纸砚,也买了一些米粮。剩下的钱,我攒了起来。

我没有再去“翰墨斋”。我只是偶尔,拖着腿,去京城最热闹的街市上转转。

我听见了人们在谈论“禾下”。起初,只是零星的几个书生,

在茶楼里争论着《问鼎》里女主角的命运。“那女子当真可怜,一片真心错付,

落得那般下场。”“可怜什么?我倒觉得她可敬!能从那样的泥潭里挣脱出来,

已是常人所不能及!”渐渐地,谈论“禾下”的人越来越多。不只是书生,还有大家闺秀,

甚至是一些市井走卒。《问鼎》火了。它以一种燎原之势,席卷了整个京城。

人们为女主角的遭遇而落泪,为她的觉醒而欢呼。她的名字,

成了“独立”与“风骨”的代名词。“禾下”这个笔名,也成了京城最神秘、最耀眼的存在。

有人说,他是一位看破红尘的隐士。有人说,她是一位身世坎坷的大家闺秀。还有人说,

“禾下”根本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文采斐然的文人团体。他们猜来猜去,却没人知道,

这个惊才绝艳的作者,是个腿脚不便、被家族抛弃的残废。我听着街市上的种种议论,

心里没有太多的波澜。这,只是开始。很快,《问鼎》的影响力,从纸面延伸到了现实。

京城最大的戏班子,“梨园春”,将《问鼎》改编成了戏剧。首演那天,一票难求。

我卖掉了庄子里的几件旧物,换了一张最便宜的站票,挤在戏台的最角落。当锣鼓响起,

聚光灯打在戏台上,那个扮演女主角的花旦,用婉转而悲怆的唱腔,唱出我笔下那些句子时,

我的眼眶湿润了。那是我第一次,看见我的故事,以那样鲜活的方式,呈现在我的面前。

台下的观众,哭成一片。他们哭的,是戏里的人。也是戏外,曾经的我。戏剧散场后,

我走在回家的路上,听见两个少女在讨论。“我以后也要像‘问鼎’里的女子一样,

绝不依靠男人,要活出自己的样子!”“对!我们女子,为什么要活在男人的影子里?

”我停下脚步,回头看着她们年轻而坚定的脸,忽然笑了。我的笔,果然是一把剑。

它不仅剖开了我的血肉,也刺醒了这沉睡的世道的一部分。《问鼎》的成功,

给我带来了源源不断的稿费。“翰墨斋”的坊主亲自找上门来,态度恭敬得像见了祖宗,

许诺了天价的稿酬,只为买断我下一本书的版权。我没有答应他。我用我赚到的第一桶金,

在京城最繁华、文人墨客最聚集的“朱雀大街”上,盘下了一间铺子。

我要开一家属于我自己的书斋。我给它取名,“自救”。第 5 章“自救”书斋开张那天,

没有鞭炮,没有宾客,只有一块我用旧木头亲手刻的牌匾。字迹算不上多好看,却筋骨分明。

我将牌匾挂上时,朱雀大街上投来的目光,大多是好奇,和不屑。

在这条汇聚了京城顶级书画行、藏书阁的街道上,我这间小小的、朴素的“自救”,

显得格格不入。人们不知道,这间书斋的主人,就是他们口中那位神秘的“禾下先生”。

我没有刻意去宣传。我只是将自己新写的稿子,誊抄了几份,放在书斋最显眼的位置。然后,

我便坐在柜台后,安静地校对《问鼎》的第一个官方修订版。开业前三天,门可罗雀。

偶尔有人进来,大多是看个新鲜,扫几眼便走了。他们不认识我,

只当我是书斋里一个不起眼的账房先生。第四天下午,一个穿着青衫的书生走了进来。

他在书斋里转了一圈,目光落在我新写的稿子上。他拿起一份,只看了开头,

便再也无法移开眼睛。他看得极其投入,时而蹙眉,时而点头。许久,他抬起头,

眼中闪烁着一种近乎狂热的光芒,走到我面前。“先生,”他深吸一口气,

声音因激动而微微颤抖,“敢问……敢问这份稿子,可是‘禾下’先生的大作?”我抬起头,

平静地看着他,没有承认,也没有否认。“此书,尚未命名。”我淡淡地说。“当浮一大白!

”书生抚掌大赞,“此书文风之犀利,剖见之深刻,比之《问鼎》,更胜一筹!此书若出,

必又是一场文坛地震!”他从怀里掏出几锭银子,重重地放在柜台上:“此稿,我买了!不,

我不是要买稿,我是要预定!此书刻印之日,我必是第一个读者!”说完,

他像是怕我反悔似的,转身就跑出了书斋,一边跑一边大喊:“‘禾下’先生出新作了!

在‘自救’书斋!”他的声音,像一颗石子,投入了平静的湖面。不过一炷香的功夫,

整个朱雀大街都知道了。无数的书生、文人,从四面八方涌了过来。小小的“自救”书斋,

瞬间被挤得水泄不通。他们看着我放在柜台上的那几份稿子,像饿了三天的狼看见了肉。

“先生,卖我一份!”“我出十两银子!”“二十两!”我没有卖。我只是让我的伙计,

一个我从人市上赎回来的、沉默寡言的小厮,在门口挂了一块牌子。“‘禾下’先生新作,

每日限量誊抄十份,每份售价二十两,先到先得。”人群顿时炸开了锅。二十两一份手抄稿,

这几乎是天价。但没有一个人退缩。第二天,“自救”书斋门口,天还没亮就排起了长龙。

我的书斋,火了。它不再是朱雀大街上那个格格不入的笑话。它成了一个传奇,一个圣地。

因为这里,是全京城唯一能读到“禾下”先生最新作品的地方。我不再是“公主的影子”。

我是“禾下先生”。是这家名为“自救”的书斋,真正的主人。

第 6 章昭华是在那天找上门来的。那天,“自救”书斋的生意一如既往地好。

我正坐在二楼,靠窗的位置,低头给一本书校稿。阳光透过窗棂,洒在我的稿纸上,

暖洋洋的。忽然,楼下传来一阵骚动。我听见伙计低声而坚决的声音:“这位小姐,

我们这里是书斋,不是你撒野的地方。请你离开。”“我找你们店主!我找沈清禾!

”一个尖利而熟悉的声音响起,带着一丝歇斯底里的哭腔。沈清禾。这个名字,

我已经很久没有听见过了。它像一把生锈的钥匙,猛地插进了我记忆的锁孔里,

带来一阵刺痛的转动。我放下笔,走到窗边,朝楼下看去。门口站着一个女子,

穿着一身素白的长裙,形容憔悴,头发有些散乱。她瘦了很多,原本明媚张扬的脸庞,

此刻写满了焦虑和不安。是昭华。哪里还有半分当初那个高高在上、明媚张扬的公主模样。

伙计还在拦着她,她却开始发疯似的往里冲,嘴里不停地哭喊着。“清禾!沈清禾!

你出来见我!我知道你在这里!”“我错了,我真的错了……你回来好不好?没有你,

我什么都做不好……”“太子……太子他已经半个月没来我宫里了……清禾,

我只有你了……”周围的人指指点点,对着她投去鄙夷和好奇的目光。

曾经高高在上的昭华公主,如今却像个疯妇一样,在街头撒泼打滚。我静静地看着,

心里没有报复的快感,也没有怜悯。只觉得……有些无聊。她的故事,真的很无聊。

我转身走回桌边,重新拿起笔。楼下的哭喊声还在继续。我对身旁的伙计招了招手。“送客。

”我淡淡地说。伙计会意,他不再阻拦,而是和另外两个伙计一起,一左一右,

半架半拖地将昭华“请”出了书斋。“放开我!你们这些下人敢碰我!我是公主!

”昭华的尖叫声从门外传来。伙计没有理会她,只是将门口清理干净,然后重新关上了门。

书斋内,恢复了安静。仿佛刚才那场闹剧,从未发生过。我继续校对着我的稿子,心无旁骛。

不知过了多久,门又被推开了。昭华又跑了进来。这一次,她的脸上挂着泪,

眼神却充满了哀求。她没有再吵闹,只是一步步地朝我走来,停在我的桌前。

“清禾……”她看着我,声音哽咽,“我错了,你原谅我,好不好?以前是我不好,

我被猪油蒙了心……你跟我回去,我们跟以前一样,好不好?”我放下笔,终于抬眼看她。

我的眼神,平静得像一潭深不见底的死水。“公主殿下,”我开口,声音没有一丝波澜,

“你的故事,很无聊。”她脸上的哀求瞬间凝固,取而代之的是难以置信。“我的书斋,

”我顿了顿,继续说,“不收垃圾。”“啪嗒。”她脸上的最后一丝血色,也褪尽了。惨白,

如纸。第 7 章从那天起,昭华开始疯了。她不再来“自救”书斋闹了,因为她进不来。

但她用了一种更可笑的方式,来证明她对我的“悔过”和“思念”。

她开始学着“禾下”的笔触写诗。她以为,只要她写得像我,就能证明我们是“灵魂知己”,

就能把我重新拉回她的世界。可她不懂,才华不是模仿,风骨不是抄袭。她写的那些东西,

狗屁不通,只是些无病呻吟、堆砌辞藻的垃圾。但她不在乎。她仗着公主的身份,

逼着京城的文人墨客们去品读、去赞美。起初,还有些人碍于权势,违心地夸上几句。

可当“禾下”先生新作的手抄稿再次在“自救”书斋发售时,所有人都知道,

什么才是真正的珠玉,什么不过是粪土。对比之下,昭华的“诗作”,成了一个天大的笑话。

有人在茶楼里,公开拿她的诗当反面教材,引得满堂哄笑。“听说了吗?

昭华公主又作了一首《春思》,说是怀念故人。”“我读了,通篇不见春,

只看见了一股子酸腐气!还怀念故人?我看她是想故人的才技想疯了吧!”“哈哈哈哈!

她也不照照镜子,‘禾下’先生的风骨,是她能学得来的?东施效颦,令人作呕!”这些话,

像一根根的针,扎进了昭华高傲的心里。她不服气。她开始更加疯狂地模仿我。我穿素衣,

她也扔掉了所有华丽的罗裙,换上了一身素白。我戴一根简单的木簪,

她也摘下了满头的珠翠,插上了一根仿制的木簪。她以为,她能从外形上,

成为另一个“沈清禾”。可她不知道,气质,是灵魂的香气,是装不出来的。

她穿着和我一样的素衣,却显得东施效颦,愈发俗气。那份被娇养出来的刻薄和傲慢,

早已融入了她的骨血,根本掩盖不住。她走在街上,人们不再像以前那样敬畏地避让。

取而代之的,是窃窃私语,和毫不掩饰的嘲笑。“快看,

那个就是想学‘禾下’先生的昭华公主。”“真是丢人现眼。

”“听说太子为了丞相家的嫡女苏小姐,已经把她晾在宫里快一个月了。如今她身败名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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