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身出户?
林仲文,你可真够狠的!”
暴雨如注,闪电撕裂夜幕,将林晚星苍白的面容映得惨淡。
她跪在自家别墅的门口,雨水无情地拍打着她单薄的身躯,仿佛要把她所有的尊严都碾碎。
林仲文,她的继父,此刻正居高临下地睨视着她,嘴角勾起一抹得意的冷笑。
他手里扬着一份文件,那是林晚星母亲留给她的最后一点遗产——这栋别墅的公证书。
“狠?
晚星啊,这叫‘识时务者为俊杰’。
你和你那个病秧子妈,早就该滚出林家了!”
说罢,林仲文随手一扬,那份象征着林晚星最后希望的公证书,便被无情地抛进了雨幕之中。
林晚星猛地抬头,眼尾微扬的眸子里,燃烧着愤怒与不甘。
她死死攥着手中的东西——那是母亲的化疗缴费单,上面鲜红的欠费数字,像一把把尖刀刺痛着她的心。
“林仲文,你会遭报应的!”
她的声音嘶哑,却带着一种令人不寒而栗的决绝。
林仲文却像是听到了什么天大的笑话,仰天大笑起来:“报应?
哈哈哈哈!
林晚星,你还真是天真!
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只有强者才能决定一切!”
他弯下腰,凑近林晚星,用一种近乎残忍的语气说道:“对了,忘了告诉你,你那个‘亲爱’的妈妈,恐怕撑不过今晚了。
你就等着给她收尸吧!”
“轰隆——” 一道惊雷炸响,仿佛是老天都在为林晚星的遭遇感到不平。
她的身体剧烈地颤抖着,泪水混着雨水,无声地滑落。
林仲文看着她这副狼狈的模样,心中涌起一股变态的快感。
他最后啐了一口,转身走进了别墅,“砰”地一声关上了大门,将林晚星彻底隔绝在了这个冰冷的世界之外。
林晚星无力地瘫坐在地上,任由冰冷的雨水冲刷着她的身体。
她感觉自己就像是一只被遗弃的小兽,孤独、无助、绝望……不知过了多久,雨势渐小。
林晚星拖着湿漉漉的身子,漫无目的地走在街头。
她不知道自己该去哪里,也不知道自己还能做些什么。
突然,一阵刺耳的嘲笑声传来,打破了夜晚的寂静。
“哟,这不是林家大小姐吗?
怎么沦落到这副田地了?”
几个喝得醉醺醺的男人,摇摇晃晃地从一家便利店里走出来,一眼就认出了林晚星。
“啧啧啧,真是可怜啊!
听说你那个继父把你赶出家门了?
还真是个白眼狼啊!”
“哈哈哈哈,活该!
谁让你跟你那个妈一样,都是个赔钱货!”
污言秽语,如同一把把尖刀,狠狠地刺向林晚星的心脏。
她紧咬着嘴唇,指甲深深地嵌入掌心,几乎要掐出血来。
“赔钱货……白眼狼……”她喃喃地重复着这两个词,眼中闪过一丝迷茫,一丝痛苦,还有一丝……不甘!
突然,她的目光落在了便利店门口的一个破旧塑料袋上。
那是刚才那几个醉汉随手丢弃的,里面还残留着一些酒水和食物残渣。
林晚星的眼神微微一动,她缓缓地走过去,捡起了那个塑料袋。
“既然你们说我是白眼狼,那我就让你们看看,什么才是真正的‘白眼狼’!”
她嘴角勾起一抹诡异的笑容,然后,她开始唱歌。
她唱的是那首烂大街的《雪落下的声音》,可歌词却被她改得面目全非:“我慢慢地听,雪落下的声音, 仿佛是你贴着我叫卿卿。
睁开了眼睛,漫天的雪无情, 谁来赔这一生好光景?
明明是千金,偏要在这风雨里飘零。
既没有好爹,也没有那泼天的富贵命。
我慢慢地品 , 这落魄的滋味,像是你当初夺我家产的嘴脸。
长太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艰。
亦余心之所善兮,虽九死其犹未悔……”她的声音,清澈、空灵,带着一种独特的韵味。
明明唱的是流行歌曲,却偏偏带着一股子古典戏腔的味道,婉转悠扬,如泣如诉。
更让人惊奇的是,她在歌词中巧妙地融入了《离骚》的句子,将原本悲伤的情歌,唱出了一种“哀民生之多艰”的苍凉与悲壮。
这奇特的改编,这独特的嗓音,瞬间吸引了路人的注意。
就连那几个原本还在嘲笑她的醉汉,也愣在了原地,一脸懵逼地看着她。
“这……这唱的是啥玩意儿?”
“不知道啊,听着怪怪的,但又有点……好听?”
“这娘们儿,该不会是疯了吧?”
就在这时,一辆黑色的劳斯莱斯幻影,缓缓地停在了路边。
车窗降下,露出一张英俊而冷峻的面孔。
程砚之,星耀娱乐的CEO,也是娱乐圈内最顶级的经纪人。
他一手捧红了无数天王天后,是圈内公认的“金手指”。
今晚,他原本是要去参加一个重要的饭局,却被这场突如其来的暴雨给耽搁了。
他正烦躁着,突然听到了一阵歌声。
那歌声,很特别,很抓耳,让他忍不住停下了车。
他看着那个站在便利店门口,浑身湿透,却依然倔强地唱歌的女孩,瞳孔骤然收缩。
“这声音……这唱法……这感觉……” 程砚之的心脏,剧烈地跳动起来。
他感觉自己体内的每一个细胞,都在叫嚣着,都在兴奋着。
他找到了!
他终于找到了!
他找了三年,找遍了整个娱乐圈,都没有找到的那个“天才”,竟然在这个暴雨之夜,以这样一种方式,出现在了他的面前!
他猛地踩下刹车,推开车门,大步走向那个女孩。
“你……”他刚想开口,却被一个突如其来的声音打断。
“小姐,你没事吧?”
雨水顺着林晚星的发梢滴落,在便利店惨白的灯光下,像断了线的珍珠。
她蜷缩在屋檐下,胃里空空如也,一阵痉挛般的绞痛让她几乎站立不稳。
母亲化疗仪刺耳的警报声在回忆里炸响,一下下敲击着她的神经。
她从湿透的口袋里摸出最后一块面包,掰成两半,一半塞进嘴里,另一半喂给蜷缩在纸箱里瑟瑟发抖的流浪猫。
那只猫怯生生地看了她一眼,小心翼翼地舔舐着面包屑,一人一猫,在这风雨飘摇的都市里,互相取暖。
“要活下去,要救妈妈……”林晚星在心里默念着,这成了她唯一的信念,支撑着她在这残酷的现实中苦苦挣扎。
她缓缓站起身,目光落在便利店的玻璃门上。
玻璃上倒映着她狼狈不堪的身影:湿漉漉的头发贴在脸上,衣服皱巴巴地黏在身上,像一只落水的小动物。
但她眼中的光芒,却比任何时候都要明亮,都要坚定。
她从口袋里摸出一支口红——这是她仅剩的“奢侈品”,也是她最后的武器。
深吸一口气,林晚星用颤抖的手,在玻璃上写下三个字:求工作。
那抹朱砂红,在雨水中微微晕开,像一朵在风雨中绽放的罂粟花,妖冶而倔强。
那颜色,又像极了生父临终前塞给她的那块玉佩上的纹路,带着一丝神秘,一丝凄凉,还有一丝……希望。
程砚之撑着一把黑色的雨伞,一步步走近林晚星。
雨水顺着伞面滑落,在地面上溅起一圈圈涟漪。
他西装革履,气质矜贵,与周围的环境格格不入,仿佛是从另一个世界走出来的。
他看着那个在玻璃上写字的女孩,他见过太多为了成名不择手段的人,也见过太多在困境中放弃梦想的人。
但这个女孩,却让他感到了一种不一样的东西。
她的眼神,没有乞求,没有绝望,只有坚毅和不屈。
“求工作?”
程砚之轻声念出这三个字,嘴角勾起一抹意味深长的笑容,“你想要什么样的工作?”
林晚星转过身,看着眼前这个仿佛从天而降的男人。
他的眼神,深邃而锐利,仿佛能洞穿一切。
她下意识地握紧了手中的口红,仿佛那是她唯一的防备。
“我能唱歌,”她的声音有些沙哑,却带着一种不容置疑的坚定,“我可以唱任何类型的歌。”
程砚之饶有兴致地挑了挑眉,“哦?
是吗?
那你唱一首给我听听。”
林晚星犹豫了一下,她环顾西周,最终将目光落在了不远处的一个垃圾桶上。
她走过去,拿起一个空塑料瓶,然后对着程砚之说道:“我没有麦克风,就用这个代替吧。”
她深吸一口气,然后,清唱起来…… “……我站在这里,看着你远去的身影, 心如刀绞,却无力挽留。
但我依然爱你,胜过爱我自己……” 她唱的,是一首她自己创作的歌曲,没有华丽的辞藻,没有复杂的旋律,只有最真挚的情感,最动人的歌声。
程砚之静静地听着,他的眼神,从一开始的玩味,逐渐变成了欣赏,最后,变成了……震撼。
这女孩,不仅有天赋,还有故事。
他突然有一种预感,这个女孩,将会是他创造的下一个奇迹。
一曲终了,林晚星放下手中的塑料瓶,静静地等待着程砚之的评价。
程砚之沉默了片刻,然后,他缓缓开口:“跟我走吧。”
“去哪儿?”
林晚星警惕地问道。
“去一个,能让你实现梦想的地方。”
程砚之的眼神中,闪烁着一种猎人看到猎物时的兴奋光芒。
林晚星看着眼前这个男人,心中充满了疑惑和不安。
但她知道,她没有选择。
她深吸一口气,然后,坚定地点了点头,“好。”
就在这时,一个声音从不远处传来:“晚星!”
林晚星猛地转过头,只见一个熟悉的身影,正急匆匆地朝她跑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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