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个人,从小没有好运道。
四岁那年因为和后娘的女儿抢饭吃,被卖给了人牙子。
十五岁我从最低贱的伶人爬到了皇帝榻上。
自以为从此就有好日子过,可转头就被灌了红花扔到冷宫。
后来我拼尽一身狐媚手段夺得圣宠。
却被当作皇后的替罪羊,削去四肢乞行而死。
原来,我只是书中的恶毒女配,是善良女主的陪衬。
她出身高贵,人见人爱,我头破血流都争不到的东西她唾手可得。
她将我视作蝼蚁,任由自己的宫人凌辱践踏我。
本宫最喜欢看你努力挣扎又徒劳无功的样子,卑贱之人,命该如此。
觉醒之后,我毅然勾引了全书最大的反派。
狐媚子上位是没有原则的。
1、
被卖给人牙子的第一日,我就知道要讨好这个一口黄牙的老嬷嬷。
别的孩子不是哭闹,就是可怜兮兮地缩在角落掉眼泪。
我只眨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给嬷嬷揉腿。
老嬷嬷笑得见牙不见眼,直说我是个有造化的,定给我寻个好去处。
马车一路晃晃荡荡,
到了地方才知道,富贵人家犯了事儿,姑娘要被送到教坊司里头,族亲心疼,所以买个人送去充数。
老嬷嬷给我洗刷干净,放到第一排最显眼的地方站着。
那一日,旁人觉得是地狱火坑要想法子逃离的教坊司,却是我要争抢挤进去的好地方。
贵人从一众良莠不齐的孩子里挑中了唯一干净体面的我。
从此我有了个好听的名字,叫孙潇潇,五更天就要被一根细竹条抽起来搬腿练功。
刚开始的时候,我觉得苦,想了许多歪主意,
直到我亲眼看着一个烈性的小姑娘和嬷嬷叫板,被捆起来倒吊在小楼中间儿。
白白净净的姑娘被吊得脑袋充血,眼珠子鼓得像拳头那么大。
小姑娘叫琴芳,被吊足三天才死,她死后好几个月,我都能听到她半夜哎呦哎呦的叫唤。
2、
这座小楼叫楚馆,统共住了五十多个姑娘。
有的住上层,有的住底层。
有的屋子纵横十来步,能放牙床和妆台。
吃饭有荤有素,还有个垂髫的小丫头使唤。
也有的开了门就是铺盖卷,要猫着腰进门,睡觉的时候头顶墙,脚边儿就搁着尿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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