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早推开门,又看见了。
青石台阶上,端正正摆着一只小小的、素白的细瓷碟子。
碟子里,卧着三块点心。
不是宫里常见的那些花团锦簇、甜腻得齁人的玩意儿。
是撒着芝麻的酥皮饼,烤得金黄,边缘微微焦脆,散发着暖烘烘的麦香和油脂香,混着芝麻被烘烤后的独特焦香;一块是软糯的糯米糕,里面嵌着几粒饱满红亮的蜜枣,糖汁儿微微浸润了雪白的糕体,看着就黏牙;还有一块,是炸得蓬松金黄的麻团,上面沾满了细碎的白芝麻,圆滚滚的,像个小小的太阳。
这已经是第七天了。
七天前,也是这样一个清冷的早晨,薄雾还没散尽,我打着哈欠推开这栖霞宫——也就是俗称的冷宫——那扇吱呀作响、掉了大半漆的破门,差点一脚踩上去。
当时还以为是自己饿昏了头,出现了幻觉,或者又是哪个不长眼的野猫野狗叼来的剩食。
可这碟子,太干净了,点心也太新鲜了,还温热着,像是刚离了灶台就送到了这里。
我叫沈清秋。
曾经的名字,在这深宫里头,也算响过一阵子。
清贵妃。
多好听的名头,可惜,跟这冷宫的门板一样,早就褪色、腐朽,被人遗忘在犄角旮旯了。
被打发到这鸟不拉屎的地方,算算也快两年了。
罪名?
呵,老掉牙的戏码。
谋害皇嗣。
一个刚进宫不久、仗着肚子有点动静就敢在我面前耀武扬威的小才人,突然就小产了。
所有证据,都那么“恰好”地指向我宫里的一碗“安胎药”。
人证物证俱在,辩无可辩。
皇帝李珩,那个曾经搂着我说“清秋,朕只信你”的男人,在所谓的“铁证”面前,连看我一眼都嫌多余,拂袖而去。
我就从繁花似锦的承露殿,挪到了这破败漏风的栖霞宫。
陪着我进来的,只有从小跟着我的丫头碧痕。
这丫头性子倔,当初内务府要把她调走,她梗着脖子,硬是跟着我钻进了这冷宫。
这两年,我们主仆二人,靠着宫里那点比打发叫花子好不了多少的份例,还有碧痕偷偷摸摸在宫墙根下开的一小片菜地,偶尔能拿点绣活托人换点零嘴,才勉强没饿死。
所以,这凭空出现、还天天不重样的新鲜点心,就显得格外诡异。
碧痕揉着眼睛从旁边的耳房出来,看到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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