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妻子感情很好。
只是她总是淡淡地,喜欢微笑却不言语,让我觉得我们之间有一层隔阂。
这层隔阂像袜子里的沙砾,虽不要命,但始终磨脚,一直到我死去。
直到我重新睁开眼,走到白发苍苍的她面前。
1.我睁开眼睛,透过金边吊兰的柔和日光落入我的眼。
我睡了很久,大概时针转过一圈又一圈。
我租下这个房子时,房东再三强调,房子是他的父亲居住过的,老人家被他接到身边生活了,又不想房子闲置,所以才要出租。
房子的装修可能不适合我。
不适合我这样的年轻人。
是的,我是以二十五岁的面孔重新出现在这个世界上,我也对此感到诧异。
我租的房子是我原来住的房子上一楼。
妻子喜欢芋头香的全麦面包。
为此在她的小小便利店里,芋头味的面包永远放在入口最显眼的一排。
早上七点二十分,烤熟的面包的香气将我唤醒,我熟练的洗漱好后站到厨房的窗户前。
“妈,我上班去了。”
是儿子的声音。
通过两层玻璃和空气已经有些浑浊不清。
我死的那一年,儿子才15岁。
都说人死之前,最后失去的知觉是听觉,可我闭上眼的那一秒,对上的是儿子充满恨意的眼睛。
然后,什么都没有了。
他没有对我说最后一句话。
“小宇,你吃饱了吗?”
妻子温柔的询问随之传来,但过了许久,没有回应。
面包的香气也随风飘散。
楼下没有任何动静了,他们或许已经各自忙碌。
我也给自己泡了一杯茶,拿起笔开始我一天的工作。
我生前是个作家,我写过很多作品,我涉猎很广,写过散文,出过诗集,最受年轻读者喜爱的,是我的小说集。
也诚然不是什么精彩的爱恨情仇,是我的前半生的三三两两旧事。
后来,我加入了作家协会,也入了党组织,要开的会越来越多,作品反而少了。
而当我再一次醒来的时候,是精力最好的二十五岁。
我决心要把自己最后那几年构思的几本小说都一一写出来。
2.写到日头高升,中午时候,我的肚子饿得咕咕叫。
我拎着我那个竹编的菜篮子出门,我观察了一个月,现在出门,正是遇到妻子的好时候。
果不其然,我刚下楼没几分钟,妻子也同步出了门。
我知道她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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